初二少女持刀抢劫获刑 家书写下99个"对不起"
小学时父母离异,看守所里给父母写下99个“对不起”
“我在看守所里给爸爸、妈妈写了封信,里面写了99个‘对不起’,回家之后我还要亲口对他们说一声‘对不起’。”15岁的初二女生小琳(化名)因参与抢劫,昨日被荔湾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半。在法庭上,悔恨不已的小琳向父母保证以后不会那么任性。

案情 少男少女持刀抢劫
据了解,小琳读小学时父母离异,母亲再嫁,小琳主要随父亲生活,偶尔跟母亲和继父生活。小琳性格内向,喜欢上网吧,常和母亲吵架。小琳的学习成绩不好,初二开始结识社会上的不良青年。
2007年11月16日下午5时许,小琳和两名男生闲逛,一名男生提议抢劫,小琳积极响应,随后三人到了东风西路与和平新村交界处,抢劫一名学生仔。一名男生持刀架住受害人,另一名男生抓住受害人的手,小琳则负责搜身。让他们失望的是受害的中学生身无分文,他们只得将其放走。作案后三人没有离开现场,而是等待下一个目标。因受害人报警,警察迅速抓获了他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