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金倡导爱心传递 就业难让贫困生不敢轻诺
“现在就业压力越来越大,万一自己在6年中找不到理想工作,
维持基本生活都困难,怎么帮助别人呢?”
2007年年末,新加坡华侨陈锡明在中国政法大学、北京交通大学、中国传媒大学等北京5所高校设立了“曦明爱心助学金”,以资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与其他无偿助学金不同的是,“曦明爱心助学金”要求受助学生在参加工作后6年内,至少按受助金额资助一名贫困大学生。作为申请必需条件之一,所有申请者都需要在承诺书上签名确认。
据笔者了解,由于这项助学金附加的独特要求,关注度虽高,但是实际申请人数并不如其他无条件助学金多。
北京交通大学的学生小郑,本来很想申请“曦明爱心助学金”,但是看到对方要求工作6年内要以相同金额资助一名贫困大学生时,就开始犹豫了。“这样的承诺就像一纸合同,束缚了自己。既然愿意帮助贫困大学生完成学业,为什么非要设置这样的条款?这让我觉得是一种商业行为,心里总有些别扭,好像是在要求有投资就得有回报。”小郑如是说。
“现在就业压力越来越大,万一自己在6年中找不到理想工作,维持基本生活都困难,怎么帮助别人呢?”由于贫困助学金通常每人每年只能领取一项,考虑再三,小郑没有申请“曦明爱心助学金”,而是申请了其他形式的无偿助学金。
据国家发改委资料显示,2007年我国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达1738.8万人,研究生110.5万人,其中贫困生比例接近15%。近几年来,教育部通过设立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等多种途径保障了贫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除此之外,越来越多的企业、慈善组织和个人在全国范围的高校内设立奖、助学金,在物质上给予家庭困难的大学生扶持和资助。
奖学金,助学金多了,感恩的氛围是不是就淡了呢?
2007年8月,湖北襄樊市5名贫困大学生因“不感恩”而被取消了受助资格。这件事让多年来一直为解决贫困生学费问题东奔西走的襄樊市总工会副主席周萍颇为尴尬。在她看来,部分贫困生心理上“极度自尊又极度自卑”,缺乏正确对待他人和社会的“阳光心态”。她发现,有的学生甚至认为,“成绩好,获资助是理所当然的”,缺乏起码的感恩之心。
2007年10月,武汉大学校长刘经南在新生开学典礼上对全校7938名新生提出要求:入校后要先学做人、学会感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