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协议没?有没有异议?”3日下午3时50分,省慈善总会捐赠部负责人崔广文在办公室,耐心地询问来自南阳桐柏的张彦(化名)。再过几天,张彦就要去安阳工学院报到了,因为家里经济困难,他便向省慈善总会寻求帮助。
现在,他面对的是一份“爱心接力慈善助学”协议(媒体普遍称之为“道德协议”),协议要求他“自愿向"爱心接力慈善助学专项资金"或其他公益基金捐赠善款,用以续薪传火,帮助其他生活困难的学生;也可以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没异议。”张彦边小声回答,边在协议上签字,按手印,默默接过崔广文手里的助学金。
这份协议,是被修改了的。在8月底之前,它要求的是受助人应“自愿向"爱心接力慈善助学基金"捐助不少于接受资助金额的善款”。为什么会修改?有人说与它一直受冷落和饱受争议不无关系。
协议内容悄然变更
签“道德协议”的助学模式,是8月18日省慈善总会在爱心接力慈善助学基金成立仪式上向媒体公布的。据介绍,首批基金由秋雅茶行提供,5年内,其将注入100万元资金,资助我省的贫困大中小学生。
协议公布十几天后,省慈善总会于8月底在其网站首次向社会公示了“爱心接力慈善助学”协议(即“道德协议”)内容,并完整地展示“协议书”样本。一工作人员证实,这是刚刚经过补充、完善后的“道德协议”。
与8月18日的“道德协议”内容相比,这个新的“道德协议”除“爱心接力慈善助学基金”改为“爱心接力慈善助学专项资金”外,最大的变化就是受助者回报社会的方式更广泛,捐助善款的对象和数额也不再强求。
受助者的回报条件,由“参加工作后在有能力的情况下”,变为“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在有能力且不影响正常生活的情况下”;受助者“自愿向"爱心接力慈善助学基金"捐助不少于接受资助金额的善款”,变为“自愿向"爱心接力慈善助学专项资金"或其他公益基金捐赠善款,用以续薪传火,帮助其他生活困难的学生;也可以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省慈善总会还诚恳地邀请“关心支持慈善事业的朋友们多提宝贵意见”,并公布了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
对这次改动,昨天下午,省慈善总会捐赠部负责人崔广文告诉记者,新的协议更有助于培育受助者的慈善意识、诚信精神和社会责任感,树立“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社会风尚,倡导“助人自助”的理念,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而这正是这纸协议存在的意义所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