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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普通高考加分成“公地悲剧”

2006-8-16 11:39:04      

  日前,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原局长,十届全国人大代表洪可柱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递交了《关于对高考加分政策进行清理规范的建议》函,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力量对加分问题进行调研,会同相关部门对高考、中考加分政策进行清理规范”。

  其实,社会不少公众对地方出台的各类高考、中考加分政策,多年来对其的社会公正性一直持质疑的态度。只是,由于今年高考前发生的部分体育特长生的作假,进一步刺激了社会各界对地方高考加分政策的关注。因而在此条件下,有全国人大代表行文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对加分政策予以清理规范,无疑对教育公正的进步是一件好事。

  然而要说的是,在事实上,社会公众对国家现有对少数民族子女、烈士子女等加分政策的公正性大多是持认可态度的。可问题的关键是,现有一些地方出台的加分规定,诸如海归子女及纳税大户子女加分等一些地方政策,只要是一个稍有社会常识的明眼人就能轻而易举地看出,这些政策的着眼点并不具备扶持弱者与实现教育公平的政策特征,而是为地方吸引人才和招商引资,而最后的归结点,说穿了也显然是为了提升地方的政绩、是为了一些地方官员的“顶带花翎”。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现有一些地方的加分乱象背后,本质就是地方权力出于自身私利对高考加分公正性的扭曲,是对教育公共资源的掠夺。

  还要注意的是,教育作为一种社会公共资源,其本身所具备社会矛盾抚慰,以及促进社会下层群体向上流动的功能,只有在具备相关公正特征的社会制度环境中才能得以实现。也就是说,如果社会不具与之配套的公正制度安排,或者说本该负有保证社会公平的行政权力自身就不公,那教育资源不但不能发挥正常的社会功能,相反还可能会因为地方权力的滥用而演变成一场“公地悲剧”,成为少数人谋取私利的对象,从而异化为一种新的社会不公领地。

  所以,面对高考加分中所有的乱象,社会与相关监督部门要在清理及规范的同时,还要注意其为什么会乱,为什么能乱的成因,并进而真正在制度上予以完善,使地方权力只能在公正的“轨道”中行使,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实现社会公正。而这,不但对教育公正,就是对医疗等其它社会公共领域应当也有着相当的普遍社会含义。要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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