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孟母堂”办学违法
“罪”有三则,将依法查处,“孟母堂”称会追求合理形式继续存在下去 全日制私塾“孟母堂”昨天被市教委认定为违规办学。在低调办学近一年后,“孟母堂”以极具争议的姿态走进人们视线,对于市教委的全面否定,“孟母堂”的发起人之一称“‘孟母堂’将追求合理合法的地位,但是不管如何,还将继续存在下去”。 教委表态:“孟母堂”有“三重罪” 市教委发言人指出,“孟母堂”分别违反了办学许可的有关规定、违反《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违反了教育收费的有关规定。 市教委发言人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学堂举办者应到所在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经审批、登记获得办学许可证后方可办学。但该学堂未提交任何办学申请材料办理申请,更未获得办学许可,属违法办学。 市教委发言人表示,家长把适龄子女送到该学堂接受教育,而未按规定把子女送到经国家批准的教育机构接受义务教育,属违法行为。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对于“孟母堂”的“读经教育”内容和方式,市教委也认为与《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不符。市教委认为现行的《上海市普通中小学课程方案》设置了由基础型、拓展型和研究型课程组成的课程结构,学校可在拓展型课程中补充某些传统文化教育。